因工作需要,****对医院工程项目设计服务进行磋商,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控制费率
1.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2.控制费率: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计费率% |
1 | 500以下(含500) | 2.5 |
2 | 500以上~1000(含1000) | 2.3 |
3 | 1000以上~3000(含3000) | 2.0 |
合计 | 6.8 |
注:注:①若设计服务费达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项目,另行组织招标。
②供应商须对每个单项进行单独报价并合成总报价,且均不得超过控制价。
二、服务期限:三年,服务能力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土建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2.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四、报名及相关安排
1、****公司****公司资质(可提供电子版),****公司公章,****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2日上午8:30至2023年04月18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省**市**区**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号)。
4、报名邮箱:****88355 qq.com
五、磋商材料及相关安排
1.磋商材料:按照磋商要求自行准备。
2.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24日上午09:00,供应商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地点:****二楼会议室(**省**市**区**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号)
特别声明:1.磋商会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到会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我院将对工程设计服务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磋商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com/index.html)。
七、报价方式:供应商自行报价。
八、磋商服务费:本院委托****协助编制磋商公告、报名、磋商会议全程记录及整理备案资料,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中标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交纳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的代理服务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街道学府路世纪公馆6栋03-04号
联系电话:159****8820
十、综合评分表
****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综合评分表 |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
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总分30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价)×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2 | 设计服务措施(满分30分) | ||
1.质量及质保体系(6分) | 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管理体系,制度健全、目标明确的得6分;否则酌情减分。 | ||
2.设计深度要求(6分) | 承诺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得6分。 | ||
3.保障措施(6分) | 保障措施可行、合理得6分;否则酌情减分。 | ||
4.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质量承诺(6分) | 后续服务方案合理、经济、措施齐全并有应急预案,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质量承诺完整、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6分,论述不全,措施不具体的酌情减分。 | ||
5.拟投入人员配备(6) | 设计班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业配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等情况酌情打分,满分6分。 | ||
3 | 设计组织方案评审(满分30分) | ||
1.设计要点(15分) | 设计思路明确,设计要点把握清楚,主要节点方案设计合理,设计方案经济实用的得15分;否则酌情减分。 | ||
2.设计思路(15分) | 总体设计思路具有可行性、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符****医院实际要求的得15分;否则酌情减分。 | ||
4 | 设计业绩(满分10分) 第一个档次:供应商近五年内每完成一个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的设计业绩得1分,该项满分4分; 第二个档次: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每完成过一个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的设计业绩得2分,该项满分6分。 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如提供虚假业绩,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