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 开
工程名称: G526 国道(东沙段)沿线山体绿化添彩项目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县东沙镇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县东沙段,种植乔木、灌木及色带、清除山体五节芒等。
招标控制价:66.4655万元 质量要求:合 格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下浮率区间3% -5%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12日 ----2023年 4月14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双休日除外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注册在**县行政区域内)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专业名称中含有“园林”、“园艺”、“景观”、“环境”各关键词且属于工程施工类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均应视为在资格范围内,设计类职称不属于资格范围。
5、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岗位证书或C类安全考核证书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携带资料:
1、介绍信(附身份证复印件)。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材料;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县高亭镇长河路189号 联系电话:0580-****668 联系人:庄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