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底价: (略) | 挂牌时间:2023-04-12 至 2023-04-24 | ||
项目编号: (略) | 保证金:(略) | 支付方式:(略) | |
租 期:(略) | 业 主:(略)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略),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州区金江路5号(原(略)强制戒毒所内)3131.3平方米房产 (略)期承租权项目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04-12 | 挂牌(略) | (略) |
项目编号 | (略) | 挂牌价格 | 27.05万元/首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荆州市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6个月装修期且计算在租期外 |
首年租金(万元) | 27.05(略)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81.15万元/(略)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3131.3㎡ | 出租用途 | 仅用于开办戒毒医院 |
目前状态 | 闲置 | ||
标的介绍 | 本次出租房屋位于荆州市荆州区金江路5号原(略)强制戒毒所内,建筑面积 3131.3㎡,租期为三年,出租房屋租赁用途仅限定为开办戒毒医院。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略)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略)3月13日 | ||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27.05(略)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一、(略)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4-12 |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按年度支付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略) | 1.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缴纳人民币 (略)交易保证金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及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剩余年度租金支(略),逾期支付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略)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五环资评字[2023]第048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出租方在承租方在支付完首年租金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办理标的房屋移交手续。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现状进行,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招租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招租资产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招租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评字[ 2023 ]第048号)显示:本次出租房屋位于荆州市荆州区金江路5号原(略)强制戒毒所内,建筑面积 3131.3㎡,租期为三年。 2.本次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归(略)所有,出租方为房屋的使用和管理单位,租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开具收款收据。 3.出租房(略)。 4.租赁期(略),对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用于病残涉毒人员收治以外的事项。 6.租赁期间出租方派驻民警负责安全监管,承租方负责医疗救治,运转费由市县两(略)。 7.出租的房屋现为闲置状态,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六个月装修期且免收租金,装修期计算在租期外。 8.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略)。 9.本项目(略)(鄂 五环资评字[ 2023 ]第048号)。 10.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为戒毒委员会推荐的具备《医疗机构执(略) 2.本项目不接(略)。 3.保证金不接受三方代付。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8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略)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交纳方式 | (略)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略) 开户行:(略) | ||
保证金(略)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略),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略),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