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整厂搬迁扩能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科达路28号
联 系 人:陈召伟
联系方式:159****1617
项目内容:该企业拟由**市东盛西路6号整厂搬迁至**市科达路28号,利用自有厂房,搬迁原有离心机、发酵罐、空压机等设备共20台(套),购置发酵罐、离心机、乳化机等国产设备共158台(套)。项目完成后,实现高活性乳酸菌菌液50吨/年、乳酸菌浓缩液600吨/年、乳酸菌冻干粉100吨/年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总量控制、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厂址环境可行性。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环保主管部门。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0-****7510
邮箱:****@qq.com
公示单位:****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