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长宁县竹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长宁县竹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长******公司转让所持长**竹****公司100%股权公告 |
项目类型 | 股权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转让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15 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05-15 17:00 |
标段1 | |||
标段名称: | 长**竹****公司100%股权 | ||
挂牌价格: | 13608.570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0000万元 |
转让方名称: | 长******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1524MA64XW0L0A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转让比例: | 100.0000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 意向: | 是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 否放弃行使优先购 买权: | 是 否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重大债权债务本次转让涉及长**竹****公司股东、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的变化,股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承担成交价款确定金额及自身应缴纳的税费,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由出让方承担。二、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1. 2021年12月上旬长**竹****公司****政府出让高铁二期7#地块,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宗地编号:511524-2021-B-007#,宗地面积: 62615平方米。2. 详细内容见评估报告:川源禾资评字[2022]第013号。三、其它披露内容1.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确定最终受让资格后,将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2. 期间损益。长**竹****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3. 相关税费承担。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2.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转让;3.意向受让方须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4. 意向受让方需具地产开发资质,以及实际地产开发经验;确认标准:以报名时****公司)提供的最新营业执照来确认;营业执照要求****公司)经营范围中包括: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5.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与土地开发项目同步**1个以上(含1****宾馆,未按约履行承担违约责任(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6.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 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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