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工作实际,现对废弃网具回收试点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渔港社区废弃网具回收试点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3年4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专题调研。开展全省废弃渔具回收情况专题研究,调研、分析**省现有废弃渔具的状况、回收、再利用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二)回收试点。开展社区参与式废弃渔具回收试点,试点应纳入至少****社区参与废弃渔具回收工作,****社区参与模式并回收一定数量的废弃渔具。
(三)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针对渔民的废弃渔具回收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废弃渔具等海洋垃圾的危害,提升渔民的废弃渔具回收意识。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营业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研究和调查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此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撰写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建立专人专岗责任制,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根据有关要求配合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编制方案。
八、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报价择低原则。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19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市海府路59****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楼31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询价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信息网发布成交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3986
监督电话:****81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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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