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8日 11:1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1****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件二)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8日 11: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092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405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 0839-****7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万缘新区恒业锦城三期11楼9-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柏女士 177****0920 | ||
附件: | |||
附件1 | 包二更正3(1).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1****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件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七条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09:00(**时间)。
2、原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九条更正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1日09:00(**时间)。
3、原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4条第1点更正为: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85%(即762269.77元)或者低于其他 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90%,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4、原谈判文件第六章2.4.1更正为: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小组决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5原谈判文件第六章2.5.4更正为: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405室
联系方式:何先生 0839-****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万缘新区恒业锦城三期11楼9-10号
联系方式:柏女士 177****0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女士
电 话: 17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