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地址:****文化宫蓝宫宾馆二楼会议室
拍卖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5:30
联系电话:(出租方)0758-****112
(拍卖行)0758-****516 黎生136****1949,吕生136****1008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
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6时前
报名地点:**市**北路76****文化宫物业部(联系电话:0758-****112)
保证金汇入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107********0017326
****拍卖会竞买规则及须知
标的名称:**市**北路76号****蓝宫**的6卡商铺租赁权,标的情况详见下表《委托拍卖标的物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及须知。
一、竞买人(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公司。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公司名义报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相关证件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供出租方核对。
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意向承租人)请于2018年4月24日16时前将保证金****银行受理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营业部;账号:107********0017326),并携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到**市**北路76****文化宫物业部(联系电话:0758-****112)办理报名手续。
标的保证金:B1、B2、B3商铺每个标的保证金为20万元,C1、C2、C3商铺每个标的保证金为10万元。缴纳保证金20万元的竞买人可以竞投B、C区商铺,缴纳保证金10万元的只可竞投C区商铺,但每份保证金只可成交一个标的租赁权,如需竞投多个标的租赁权的,需按标的数量缴纳保证金。已经交了竞买保证金却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本次拍卖的,则扣除竞买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三、拍卖会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5:30拍卖会开始前携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拍卖****文化宫蓝宫宾馆二楼会议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和领取号牌,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竞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拍卖人要求格式的代理竞买委托书(由竞买人本人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处当面签署)。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请携带公章到场。
3、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竞得者之保证金请在十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出租方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4、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后,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价号牌出借或交予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价号牌竞买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结束后,竞买人须将号牌归还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每个赔偿工本费100元。
四、标的展示
1、租赁权竞买人于拍卖前应对标的物及其资料、《租赁合同》等作认真详细的了解,竞买人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即视作认可出租标的物的现状及对本竞买规则、《拍卖资料》和《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的认可。
2、拍卖人对标的物权源文件等不作任何担保,上述文件效力及标的物状况由租赁权竞买人自行判断。拍卖人依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拍卖,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亦不对标的物瑕疵作任何担保。资料所载的出租物业的面积仅供参考,拍卖人与出租人不担保与实际面积存在差额,租赁权竞买人应对出租物业实地测量(包括请测量师测量)。
五、拍卖会
1、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
2、在拍卖会前,如委托人要求对标的物停止拍卖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对竞买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六、标的情况说明:
1、商铺租期及装修期:租期为5年,共60个月,另给予装修期为一个月,装修期内免计租金,装修期不计入租期。
2、标的物移交时间约在2018年8月,如果因出租人装修期间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导致场地延期交付买受人(承租人)时,则租期向后顺延。
3、经营范围及要求:标的商铺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珠宝首饰、皮革手袋、眼镜饰品、电子玩具、特产超市、五金电器等,B3和C1卡商铺可经营调制饮品、冷加工(无油污排放)食品,经营期内要求无明火、无油烟煎炸污染等。
4、租金与租赁押金的收取方式:三押一租,以承租人拍得标的租金为基数,缴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另再缴纳一个月租金给出租人方可进场经营,每月15日前必须缴纳当月租金、管理服务费、水电费、中央空调和公共照明分摊费等。
5、其他说明事项:B1商铺内有排污口,每年必须至少清理一次,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清污工作,容忍由此带来的不便及影响。B1、B2、B3商铺****商铺东边出口安装透明钢化玻璃墙和宽度为2.4米款的钢化落地玻璃门。承租人需在进场装修前15天向出租方提交装修设计图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七、注意事项:
1、出租标的按现状拍卖其租赁权,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成交确认书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的约定缴纳押金和租金。买受人(承租人)无需支付拍卖人佣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物业押金,不足部分另行向出租人补足。
4、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能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或逾期未能付清押金等相关费用的,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
5、标的移交:买受人(承租人)付清物业押金等相关费用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与承租人按现状办理出租标的交接手续。
6、租赁合同不能更改或****公司名称,不****公司,不能更改经营范围及合同其他规定,签订合同的乙方名字(名称)必须与买受人(承租人)的名字(名称)完全一致。
租 赁 合 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商铺的坐落、面积、装修和设施情况
1、商铺位于**市**北路76号****蓝宫** 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范围见附图。
2、****商铺的装修、设施等情况,愿意按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用途
3、租赁期限自2018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止,共五年,60个月。
4、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限定为服装鞋帽、珠宝首饰、皮革手袋、眼镜饰品、电子玩具、特产超市、五金电器等,B3和C1卡商铺可经营调制饮品、冷加工(无油污排放)食品,经营期内要求无明火、无油烟煎炸污染等。乙方不得超出上述经营范围(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否则,****商铺,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租金、履约押金和缴款时间
5、租赁商铺按月交租。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在每月的十五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应交纳的租金、电费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
6、履约押金。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押金。金额以承租者中标的月租金为基数,缴纳三个月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7、甲方承担的费用:****商铺和土地的产权税和租赁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8、乙方应缴纳以下费用给甲方:
8.1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押金 万元(¥ )。合同期满,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押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8.2乙方应按时缴纳电费,其中商铺独立用电以乙方铺位电表读数计算,公共照明****商铺面积计算分摊,电费按 1.08元/******总表损耗,如遇市电价格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8.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物业保洁、公共保安等服务费用 元整(¥ 元)。商铺内部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
8.4租赁期间,如遇政****商铺有关的费用的,则应由乙方承担。
五、商铺修缮与使用
9、租赁期间,****商铺的使用安全,负责修复非****商铺主体结构的缺陷。如因防水工程出现渗漏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营业的,则按停业天数适当给予减免租金;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并通知甲方关闭水闸,造成乙方经营商品或其他物品淋湿、损毁的,可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给予乙方的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甲****装饰部分不负修缮义务。
10、乙方应合****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11、****商铺的内部结构、****商铺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因乙方责任导致解除合同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商铺的装修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六、商铺的转租
1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转租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否则,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七、商铺交付、收回和验收
13、****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14、交付、收回及验收时应由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15、乙方交还租赁场地时,****商铺及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八、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6、甲方的权利义务:有权根据合同收取租金、经营管理费和其它应收费用。负责把供电线路和冷气、****商铺内。负责公用空调、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的公共用电、维护秩序、清洁卫生,以及自来水、开水供应等工作,确保较好的营商环境。****居委会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7、乙方的权利义务:****商铺的经营管理权。租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缴交租金、经营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
18、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30天)的免租装修期,自交付租赁场地之日起计算。不论乙方装修时间长短,免租装修期届满则开始计租。
19、乙方装修方案应当在装修前15个工作日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装修完毕后经甲方检验符合消防要求,方可投入使用。商铺天花和墙面装饰应当使用防火材料,装修布局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20、乙方不得把垃圾、废物堆放在公共通道上,拖把、拖桶不得挂靠在公共通道区域。****商铺卷闸外装****商铺以外的公共通道进行经营或做任何宣传张贴,****商铺使用范围。乙方如需张贴,经甲方同意可在甲方指定的****商铺相关的宣传。
21、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点明香、蜡烛,不准明火照明,不得安装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烤炉等容易引起火警的电器装置,****商铺内蒸煮食物,不得使用较大分贝音响设备。商铺内的应急灯、灭火器由乙方自行购买和安装。烟感装置、自动喷淋头等消防设施由甲方统一购买和安装,乙方不得遮挡或擅自移动位置,损坏应予赔偿。
22、乙方应当依法招聘员工,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乙方与其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或其他纠纷,由乙方自行依法妥善处置,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3、乙方应当提供本市户口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口员工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已婚育妇女服务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备查。乙方应****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相关证件进行年审、验证,确保其合法有效。
2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其已婚女工按时查环查孕,无条件服从甲方计生管理。因乙方员工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经甲方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25、乙方必须在每天早上10:00前—晚上11:00前开门经营,中途不得关门停业,晚上停止营业后必须关好卷闸门;如确需超时经营时,须提前三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超时经营的时******的后门,人员只能从通往**北路的正门出入。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6、乙****停车场停放汽车的,须按****停车场管理方。
27、乙方员工的自行车、摩托车必须申请办理停车卡,统一停放在甲方规定的地点。
28、乙方应当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营业执照要在指定位置张贴。
29.乙方****商场管理规定。
九、违约责任
30、租赁期间,****商铺****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商铺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商铺租金。
31、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超出范围经营,或者擅自拆除、变****商铺,****商铺租赁用途,****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赔偿额****商铺租金。
32、乙方违反合同第20条至第25条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电处理,并要求乙方按每节壹仟元(¥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午、下午、晚上各为一节)。乙方必须缴纳违约行为违约金,并凭甲方财务收据向甲方申请恢复供电。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违约金累计超过履约押金的2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铺位,没收履约押金。
33、租赁期间,乙方逾期缴纳租金、押金或者其他应缴费用的,按每逾期一日以逾期金额1%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包括租金、押金、物业保安保洁服务费、电费等在内的任何一项费用,如果出现逾期付款超过10日的情形,经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有权书面通知****商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4、租赁期间届满,或者租赁关系解除,乙方应当在届满****商铺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场地移交工作。****商铺的,则按每逾期一日以当年日租金的三倍承担逾期归还场地违约金责任。逾期超过10日的,没收全部押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自行进入、接收场地,有权自行处置场地遗留物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免责条件
3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政策需要拆****商铺,双方应服从安排,导致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政府有赔偿铺内装修款的情况,则该款归乙方。
36、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归乙方押金。
十一、双方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37、合同约定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是合法有效的送达途径。租赁期间,****商铺或者商铺门前合适位置张贴信函、通知,或者向乙方联系电话发出手机短信、传真,或者发出电子邮件,视为已经有效送达乙方。一方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的,应当在三日之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
十二、其他约定
3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委员会裁决。
4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4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0758-****036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市**北路76号 联系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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