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机关辅助性岗位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辅助性岗位人力**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辅助性岗位人力**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112.2(元) | **** | ****市前**街2****酒店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辅助性岗位人力**服务 | ****辅助性岗位人力**服务项目(二次) | 餐饮接待服务人员及厨师:13人(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驾驶及管理车辆服务人员:16人(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服务机构依据用工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提供相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员到用人单位。 | 1.厨师需提供300人次的早中晚三餐。每周制定营养均衡,口味较全面的菜单提交审核。开餐时采取保温措施,随时供应热菜、热饭。开完饭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多功能配餐台、餐具、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 2.草湖项目区16辆车辆的驾驶服务(其中持A1驾驶证人员不得少于4人,均为专职工作人员,年龄55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动作麻利,有相关经验,工作期间统一着工装,保证随叫随到)。 |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限。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考核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荣,曾定红,李平,罗玉香,张立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436.6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县四十一团草湖镇
联系方式:0998-****2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天海****公司迎宾大道 ****办公室)
联系方式:183****0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浩
电 话:183****012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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