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内蒙联化燃料煤(4550大卡)4月比价采购03
- 单据编号****
- 联系人孙经理
- 联系电话150****0207
产品明细
共1行物料
1 | 燃料煤 | 4550块煤 | 600 | 吨 | 到厂价 | 770 | 1 |
采购要求
- 交易方式其他交易方式 (先货后款)
- 支付方式云企付
-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票(一般纳税人开具)
商务条款
- 收货地址** ** **
- 缴纳保证金不需要缴纳
竞价规则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4-21 14:00:00
- 竞价时长15 分钟
- 超时竞价**120秒
- 限制**次数不限次
- 竞价过****,公开竞价价格,不隐藏竞标对手
- ****名称,****公司价格
- 价格报价方式竞价按物料行出价
- 明细价格类型不允许修改物料的报价数量,不允许报部分物料行价格,无需上传技术文件
详细说明
块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50Kcal/Kg,全水分≤25%,空干基全硫含量≤1%,粒度≤150mm且>10mm,粒度<3mm,占比≤5%,并且不得掺入煤泥、矸石。
付款方式及账期:当月到货,次月结算开票挂账,发票入账30天付款,半年期承兑支付,一票结算(含运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收到验收结算单核对无误后,于当月内按结算金额全部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交买方财务进行挂账。
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矿点或厂家要求交货,买方有权拒收或拒付货款。2.卖方实际供应量与合同量偏差超出±10%的,超出合同量±10%的按合同价的5%扣款,单笔合同封顶考核5万元,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该违约金买方可从卖方货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因买方计划更改等原因造成卖方偏差的免于扣款。3.若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应赔偿买方增值税(合同约定税率)和企业所得税25%的税金损失及罚款等损失,以上赔偿款可从卖方货款、结算款中据实扣除或向卖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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