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配套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项目配套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中心项目配套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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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招标项目参数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供货期: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小组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2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 | |||||||||||
3.方式: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活动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 2、首次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数字证书: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市**路与**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 32 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 400-****-3838 联系电话:166****8626; **省**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 A 座 1011 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9951。 (2)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按照《**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投标活动。实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om/)(注:使用 IE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投标活动。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县**路与建设路交汇处南200米 | |||||||||||
联系人:韩艳娟 | |||||||||||
联系方式:187****71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 |||||||||||
联系人:胜瑞亮 | |||||||||||
联系方式:150****16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胜瑞亮 | |||||||||||
联系方式:150****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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