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兴隆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市秀山县**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补遗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市秀山县**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一、补遗部分
1、本项目限价文件已明确,最高限价为****9801.8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为467826.61元),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为2023年5月6日上午9:00(**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上午9:00(**时间)。
3、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6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修改前: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修改后: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现金(80%)+银行保函(20%)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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