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社区食堂供应商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社区食堂供应商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社区食堂供应商公开招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区食堂供应商公开招标,(供货服务包括牛羊肉、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调味品等材料)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按折扣报价,根据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西泉街777号****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991-****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开发区**山街566号808室
联系方式:0991-****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
电 话:099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