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3年中国电信南平分公司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水库防洪调度及大(略) | 创建日期: | 2023-04-25 17:24:27 | |||||||||
是否终止: | 否 | |||||||||||
按照2023年中国电信南平分公司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水库防洪调度及大坝安全智能化系统提升(第四部分)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5-10-04D-2023-D-A05418C01)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略)至2023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略)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略) 6.书面异议材料加(略)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略) (2)已作(略),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略),并承担(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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