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恒温扩增检测分析仪)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恒温扩增检测分析仪)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恒温扩增检测分析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5,000.00元
采购包1(****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恒温扩增检测分析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45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 | A****1900-临床检验设备 | 恒温扩增检测分析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455,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2)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资格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5 至 2023-05-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05-17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市本级**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市**区鼓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8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市**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
联系方式:186****02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洪童、张燕、宋斌妹
电话:186****0212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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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