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陵园建设项****烈士纪念馆布展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陵园内
实施时间:2023年5月
项目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还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项目范围:****烈士纪念馆室内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专业灯光采购、场景、景观、浮雕、人像雕刻、光电多媒体等设计、采购、施工。
项目规模:****陵园位于**县任桥镇清凉村北侧,占地约35亩,烈士纪念****陵园内,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纪念馆布展工程,纪念馆布展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同时对欧兴田事迹陈列馆进行布展(布展面积约80平方米)。
投资概算:400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 值):39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批准文号:固发改项字〔2020)780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或2)条件之一:
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纪念馆类布展工程,下同)业绩。须提供和满足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②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工程投资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业绩:
①设计: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200****纪念馆类布展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②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图审合格证,下同。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工程投资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施工: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和满足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②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工程投资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化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1)项目经理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和满足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②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为准。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时间、项目类型、工程投资、项目经理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若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3)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
2.3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市及其所辖县****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市及其所辖县****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市及其所辖县****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市公共**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市公共**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下载时间:2023年4月26日以后
3.2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公共**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26日
4.2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9 时30分
4.3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4.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5.其他事项说明
5.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特别说明
6.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CA(0552-****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转5-2。
6.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835。
6.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投资大厦4楼
联系人:单先生
电话:0552-****9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西路41号
联系人:庄工
电话:0552-****295/150****9075
邮箱: ****@qq.com(邮件不得署名)
8.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n);
****政府网站(https://www.****.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