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省教育厅已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3年度申报**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包括**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含集成电路领域重点实验室、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略)(开发)中心、**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台;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2.科研项目。包括**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
(一)重点平台:可申报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台、**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1)产教融合(略)。
(2)还可申报除(1)以外的科研平台1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略)
(三)重点领域专项:分为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申请(略)。
2.特色创新项(略):我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2项。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仅限副高以下职称的老师申报,且教育厅往年科研项目在研主持人不得申报。同时,特色创新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
四、(略)
此次立项采取评审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予以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方式予以立项。
五、资助经费与预期成果
1.科研平台
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经费由学校配套资助。文科科研平台与工科科研平台的经费支持力度、预期成果及过程管理收分别参照文科类团队和工科类团队的标准(具体参见“创新团队项目”)。
2.创新团队项目培育期(三年)内,经费由学校配套资助,工科类团队每年资助经费20万(共60万经费),文科类团队每年资助经费10万(共30万经费),管理标准参照《**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3.重点领域专项
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每项经费1万元(学校配套资助)。预期成果至少满足如下指标中的一项:
(1)研究期内到账科研经费不少于4万元;
(2)自然科学类项目须申报发明专利(有受理回执)2项;
(3)发表学校论文分类为8、9类的论文两篇,或者7类及以(略),论文标注项目信息,国际论文须提交收录证明。论文分类标准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院人〔2019〕33号)。
4.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研究(略),每项经费1万元(由学校自行拨付学校配套资助)。预期成果至少满足如下指标中的一项:
(1)研究期内到账科研经费不少于4万元;
(2)自然科学类项目须申报发明专利(有受理回执)2项;
(3)发表学校论文分类为8、9类的论文两篇,或者7类及以上的论文一篇,论文标注项目信息,国际论文须提交收录证明。论文分类标准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院人〔(略)。
5.各平台与项目的结题验收成果不与校级团队、校级项目、专家工作室等校级科研工作产生的验收成果重复核验。
六、提交(略)
(一)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提交
1.科研平台和团队类:6月1日前,申报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平台团队申报——2023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校内遴选,择优推荐;
2.科研项目类:6月1日前,申报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项目申报——2023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校内遴选,择优推荐。
(二)**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提交
6月8日前,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提交**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
(三)申报者须在教育厅申报系统里提交签字盖章的证明页面(pdf版)
七、联系方式
1.教育厅联系人:钟老师,电话:(略);哲学社科学类马老师,电话:(略)。
2.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具体如下)
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曰: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学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王广海(平台、团队),(略);张鹏(项目),(略)
科学技术部
2023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