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蓼秀线1至8号杆双回路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评审工作已结束,****委员会****公司****小组审定批准,****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分标编号 | 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排名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质量 | 服务期/交货期/工期 | 资质能力条件 | 评审情况 |
1 | 电力物资 | 包1 | 包1电力电缆 | 第一 | ****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人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厉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有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签署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55号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0376-****1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羊山新区印象欧洲21号楼
联 系 人:代理项目部
电 话:150****7350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