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略)
标的名称
(略)**校区文印店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3-234
挂牌价
(略)
登载网站
(略)com
交易保证金
(略)
标的所在地区
/
标的(略)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26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略),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略)。
限时报价周期:(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略)。
或根据出租人的书面申请,变更挂牌条件(略)。
一、出租人承诺
我方((略))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略),招租(略),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略),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
挂牌价
(元/月)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经营范围(限定性)
租赁要求
1
(略)**校区文印店
56
6000
1000
50000
文印。提供包括打印、复印、胶印、横幅制作、展板制作等经营项目。不得提供与上述服务不相关的快递中转等业务。
1.租赁期为5年。 2.具体承租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略),不得要求委托方对铺面进行装修和整改。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2、3、4)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略)经营范围。所有经营所需的建设及设备、耗材、材料等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招聘、安排,人员费用自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费用。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两实规定,网上登陆的信息真实有效,与实际情况相符。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禁止转租、分包或代管。
4.承租方可以对承租场所进行简单的建设、装修,不得变动房屋结构,建设及装修方案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所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约期满后不(略),承租方(略),文明退租。
5.从业人员上岗(略),取得合格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在参加工作期间,患有各种皮肤病及传染病不能上岗。承租人和经营者承担人员、场地及房屋的安全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6.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校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监督,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略),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7.确保经(略),严禁在(略)。出售商品的许可证等相关资格由承租方办理。
8.营业活动必须在租赁场所内进行,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
9.水费、电费等能源费用按实际使用量结算,由承租方支付。
10.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2.(略)所列的各标的租赁要求。
竞租人资格条件
1.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合法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文印、打印服务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需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下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价活动,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如发现竞租人存在造假或欺骗行为,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此外,对在本校或其它学校经营中有违约行为者,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具有3年以上本科院校文印服务的经历(承租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复核)。
4.截止2023年3月31日,依法为至少3位员工每个人购买社保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6.须与出租方签订相关价格承诺协议,如违反价格承诺协议,出租方有权立刻终止相关租赁合同。所有服务(略),公布在店里显著位置。基本复印打印服务须按照学校限定的价格,即普通A(略).4元、普通A4单面打印复印每页不超过0.15元、普通A3单面打印复印每页不超过0.25元。(承租人需根据以上标准签订价格承诺书)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略)订《租赁合同》。
成交确认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5号楼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5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3万元)、水电押金(1万元)。后续按半年支付租金(每年按10个月交付租金,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2月、8月免租),先付后用。以后每期租金须在上一个租赁期满前5日内交纳,以此类推。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等三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略)
自由报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略),以免因手(略)。
限时报价周期:(略)
竞价阶梯:(略)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略)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⑤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⑥提供公司信誉声明;
⑦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
⑧提供具有3年以上本科院校文印服务的经历(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⑨提供价格承诺书。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略)(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略)审并提交出租人最终审定后,交易所将审核(略),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自由时间截止前30分钟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略),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报名时上传E交易系统的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略)。
(2)E交易(略),该账户(略),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略),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略),杜绝非真实意(略),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略),且有权取消意(略)(包括已取(略))。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人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略)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略)。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略)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略),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略)。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唐老师(略) 张经理 (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 (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5号楼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略))1.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合法企业。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文(略)(需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需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下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竞价活动,并提供书面承诺书。如发现竞租人存在造假或欺骗行为,出租方可解除合同。此外,对在本校或其它学校经营中有违约行为者,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3.具有3年以上本科院校文印服务的经历(承租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复核)。
4.截止(略)依法为至少3位员工每个人购买社保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符合有关法律法(略)。
7.须与出租方签订相关价格承诺协议,如违(略),出租方有权立刻终止相关租赁合同。所有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识,公布在店里显著位置。基本复(略),即普通A4彩色打印每页不超过0.4元、普通A(略).15元、普通A3单面打印复印每页不超过0.25元。(承租人需根据以上标准签订价格承诺书)
(以公告内容为准)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2、3、4)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略)经营范围。所有经营所需的建设及设备、耗材、材料等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招聘、安排,人员费用自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用工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保医保等方面的费用。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两实规定,网上登陆的信息真实有效,与实际情况相符。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禁止转租、分包或代管。 4.承租方可以对承租场所进行简单的建设、装修,不得变动房屋结构,建设及装修方案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所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约期满后不再续约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恶意破坏现有装修,文明退租。 5.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在参加工作期间,患有各种皮肤病及传染病不能上岗。承租人和经营者承担人员、场地及房屋的安全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6.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校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监督,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7.确保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严禁在租赁场所内从事产生浓烈气味的产品制作。出售商品的许可证等相关资格由承租方办理。 8.营业活动必须在租赁场所内进行,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 9.水费、电费等能源费用按实际使用量结算,由承租方支付。 10.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以公告内容为准)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