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电信2023年**、**、**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3-04-27 16:14:46 | |||||||||||||||||
是否终止: | 否 | |||||||||||||||||||
**电信2023年**、**、**物业托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如下: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4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3****2605 邮箱地址: ****@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81****2200 邮箱地址:****@chinaccs.cn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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