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评函〔202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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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运维中心白马110kV输变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公司运维中心白马110kV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工程**白马110kV变电站位于**省**市**区白马镇白果树村;**输电线路跨越**省**市**区、**县。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72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65.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2%。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4个子工程组成:①白马110kV变电站**工程;②**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③**220kV变电站至白马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④配套建设通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白马110kV变电站**工程
**白马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省**市**区白马镇白果树村,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主变容量本期2×31.5MVA(主变利旧,利用原110kV****电站主变压器),终期2×50MVA,110kV出线本期1回,终期2回;35kV出线本期4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8回,终期10回;本次按终期规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220kV****电站,站址位于**省**市**县隆盛镇五一村2组,该站现有规模为:主变容量2×150MVA,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8回。本次在220kV****电站围墙内110kV配电装置预留场地上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不改变站区原有总体布置,****电站总平面布置不变,不涉及站外征地及施工活动。
(三)**220kV变电站至白马110kV变电站110kV输电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架构,止于白马110kV变电站出线架构,线路全长约20.0km(**区约4.7km,**县15.3km),全线共计使用铁塔54基(**52基,利用已建双回塔2基)。架空线路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线路在**220kV变电站出线段与已建110kV石铁线1#-2#段同塔双回挂线约0.15km,该段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380A,导线对地最低高度11m。
第二段:白马110kV变电站进线段采用同塔双回垂直单边挂线形式进站,长度约0.05km,该段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380A,导线对地最低高度13.5m。
第三段:已建110kV石铁线2#塔~白马110kV变电站站外进线塔长约19.8km,呈单回三角排列,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输送电流380A。导线架设高度按电力设计规范规定非居民区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6.0m、居民区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7.0m。
(四)配套通信光缆工程
配套建设通信工程,光缆采用48芯OPGW光缆,长度约20km。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输电线路跨越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项目评价范围内分布越冬场一个,不涉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市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获得****规划局的认可,线路路径取得**市****规划局、****规划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项目选址符合工程所在区域的城乡建设规划。
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 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河段跨河的导线架设以及工程施工要求,减轻对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产生的影响。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 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涉及其他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的,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生态环境局(**市**生态****执法大队)、****环境局(**市**生态****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生态环境局(**市**生态****执法大队)、****环境局(**市**生态****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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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