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行政审批局以赞行审复(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隅大道、1号路辅路、****瓷厂辅路3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金隅大道主要为道路、交通、雨水、人行道、绿化、亮化、排水、燃气工程等;1****瓷厂辅路主要为道路、绿化、亮化、排水工程等。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内。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金隅大道(二号路至六号路,长度8.91km)、五号路(金隅大道至邢临公路,长度为3.2km)中压天然气管道各一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潜在投标人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详见附件)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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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8 00:00至2022-08-03 23:59(**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开发区 | 地址: | **市东****门北小街71号 |
邮编: | / | 邮编: | 10000 |
联系人: | 韩梓潇 | 联系人: | 李沛晗 |
电话: | 183****0733 | 电话: | 199****4401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67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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