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公告
(略)(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略)(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略),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黑龙牌水泥采购
1.2项目编号:(略)
1.3标段情况:(略)
1.4采购内容:(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 | 验收标准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单价 | 税率 | 总价 | ||||||||
1 | 黑河市(略) | P.O42.5散(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吨 | 2500 | 460 | 13% | 1,150,000.00 | 黑河(略) |
2 | P.O42.5袋(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吨 | 400 | 460 | 13% | 184,000.00 | ||
3 | P.O42.5散(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吨 | 3000 | 420 | 13% | 1,260,000.00 | 孙吴(略) | |
4 | P.O42.5袋(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 吨 | 600 | 420 | 13% | (略) | ||
合计 | 6500 | 2,846,000.00 |
注:(略)
1.5提货期:(略)
1.6提货地点:(略)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略)
技术指标按行业、国家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标准,如存在失效标准,以现行生效标准为准,存在多个执行 标准的,执行最高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略),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略)。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备货。
1.7.4计量方法
水泥(略),以实际过磅为准,磅差应在±1.5%范围内。计量用磅应经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器具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周期内。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略)。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略)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略)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略)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略),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略),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略)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略)。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略)
1.8.2付款时间:(略)
2.采购方式:(略)
(略) 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略)(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略)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略),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并公示,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略))。
4.意向供应商报名
只有在(略)2022年度、2023年度黑河市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黑龙牌水泥采购项目入围评审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参与报名竞价。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13时00分至(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略)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略)文件售价不收费。
5.竞价安排
5.1 竞价方式:(略)
5.2 竞价时间:(略)14时00分至(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 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略)com)进行报名;
5.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5.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略)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略)公告的全部需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竞价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略)com)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略)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略)公告、(略)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略)公告、(略)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9.平台交易服务费缴纳
(1)平台交易服务费金额以及形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实际发生总金额的1‰(电汇,金额取整到元位)
(2)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截止时间:(略)
(3)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略)
汇款账号:(略)
开户行名称:(略)
(4)汇款须备注文字“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编号”,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5)汇款以后请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留存,并与(略)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需要提供开票信息。(未提供开票信息或非公对公汇款的将默认为无需开具发票)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