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2022〕183号关于宁明县法浦、新龙村屯绿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发改字〔2022〕183号关于**县法浦、**村屯绿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2-12-14 16:30
宁发改字〔2022〕183号
关于**县法浦、**村屯绿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林业局:
报来《关于给予**县法浦、**村屯绿化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宁林报〔2022〕215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我县景观生态环境质量,丰富群众体育文化生活,拓展健身锻炼空间,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同意建设**县法浦、**村屯绿化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县X570道路**大桥桥底至商业街路口段两侧绿化面积共72788.231㎡、群众生产生活江滨步道至X570县道道路两侧19099.066㎡、**屯路口至X553县道道路32681.065㎡****村委周边绿化4340㎡,合计绿化面积128908.362㎡范围内的生态种植、景观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法浦屯、**屯、狮子屯等。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总投资796.07万元,资金来源:从返还的2022年区级财政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
请据此批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
2022年12月1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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