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1 16:5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市黔城100MW/200MWh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鹤**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市黔城100MW/200MWh储能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黔城镇 220kV 变电站西侧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健宁****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市黔城镇 220kV 变电站西侧实施**市黔城100MW/200MWh储能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8229m2,****电站,电站规模100MW/200MWh(即最大充、放电功率为100MW,最大储能量为200MW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能站、110kV 升压站、110kV 线路工程、出线间隔工程、辅助工程等。储能电站建成后以 1 回 110kV 输电线路接入黔城 220kV变电站110kV母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严控施工范围,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防止水土流失。临时施工占地须及时恢复并复垦复绿。 2. 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升压站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采取合理布置、基础减震、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体废物管理。按规范设计事故油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合理处置废旧磷酸锂电池,按照要求收集、贮存废弃铅酸蓄电池、废变压油等危险废物,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 5. 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施工,****电站厂界四周及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 6.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