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5-06 】
驷**四级站厂房周边排水改造及进出水口生态护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驷**四级站厂房周边排水改造及进出水口生态护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合****人民政府老办公室210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叁仟壹佰零捌元壹角捌分(¥183108.1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驷**四级站厂房周边排水改造及进出水口生态护坡项目
施工范围:驷**四级站厂房周边排水改造及进出水口生态护坡,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剑
执业证书信息: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68960
质量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林、谢道美、戴革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0.8条中代理服务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辅楼207室,联系电话:0551-****88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乌江镇
联系方式:0551- ****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辅楼207室
联系方式:0551-****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