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
索 引 号 | QZ08102-0100-2023-00052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惠发改审〔2023〕4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04-27 | ||
标 题: | 关于**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 |
关于**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对**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遏制流域内的水土流失,保护堤岸和基本农田,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蔗潭溪小流域,涉及涂寨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综合治理面积500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3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封禁480hm2,补植20hm2;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包括生态护岸长348m,生态清淤1.36km,生态步道620m,机耕路(生产道路)680m,仿木栏杆247m,拦水坝汀步2处,水保生态园3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0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58.18万元、林草措施投资7.18万元、封育治理措施投资57.33万元、独立费用20.04万元、基本预备费7.30万元,项目**费用由省级补助拨付,不足部分县财政统筹及业主自筹解决。
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施工,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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