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丝车间工房楼顶设施及立柱铝塑板等维修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3Z****610。
2.项目名称:****制丝车间工房楼顶设施及立柱铝塑板等维修项目工程监理。
3.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
4.实施地点:招标人厂区内(**省**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5.工程建设内容:“**卷烟厂制丝车间工房楼顶设施及立柱铝塑板等维修项目”工程施工总投资控制在198.62万元以内(不含监理、造价费用)。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制丝车间东侧联合工房下水道口、南北墙面连接处、西墙面连接处防水处理。
(2)制丝配方库楼顶防水处理。
(3)二氧化碳膨胀线楼顶防水处理。
(4)制丝车间楼顶天沟保温处理。
(5)制丝车间楼顶顺雨水管道维修。
(6)制丝车间及膨胀线屋顶维护:制丝车间房顶采光板及膨胀线屋顶采光板维修,解决产生冷凝水和漏雨问题。
(7)车间联合工房西侧玻璃幕墙漏雨,重新打胶处理。
(8)改造联合工房楼顶防雷网、避雷针。
(9)车间联合工房内立柱铝塑板板面清理。
(10)车间联合工房北墙铝塑板墙面清理。
(11)车间联合工房内附房铝板板面清理。
6.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等建设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以上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配合审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5.5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2年1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20年5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近三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0.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2年1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除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的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及社保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须将现场提供的资料,经彩色扫描后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2.获取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5至9项内容,在相关网站和渠道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获取文件资格。
3.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文件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获取文件地点: **市**区文化西路13号A座11楼1111室。
5.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人资料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二楼会议室(**市**区文化西路13号A座),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二楼会议室(**市**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发布。
2.本招标公告以第1项三个网站及发布的内容为准,潜在投标人因其他网站转载造成的损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联系人:张女士(招标)/张先生(业务)
电话:0536-****286/****57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文化西路13号
联系人:张先生、崔先生
电 话:0531-****7630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