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529 ****
通讯地址:**市鹤伴三路38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公司100千米每年预制直埋保温管技改项目 | ****办事处大刘村****公司院内 | **** | 总投资10969.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7.31万元,建设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用地面积2712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在原产10万吨TPEP钢管扩建项目的基础上,新上聚氨酯喷涂机、聚乙烯挤出机等设备,技改后预制直埋保温管由年产50千米/年提高到年产100千米/年。为:对山旺北、募涧东塘坝、圣豪塘坝、中王塘坝、马庄塘坝,樱花湖、颜公湖、汇泉湖塘坝等39座塘坝实施提升改造等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发泡工序和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发泡环节采用全封闭、自动化、连续化生产设备,设置废气收集管道,有机废气由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1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加强生产管理,对切面毛刺进行修缮时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该项目无新增废水。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及检修等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碎屑、废包装袋、废塑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碎屑、废塑料桶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塑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外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均不得外排。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