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 评分细则 供货方案
更正前:1.供货流程包括运输方式、数量验收方式、质量验收方式、备品备件情况、供货数量发生(略).5分,3分分值扣完为止。
更正后:1.供货流程包括运输方式、数量验收方式、质量验收方式、备品备件情况、供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产品技术参数支持等;所有要点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全面细致得3分,以上6(略).5分,3分分值扣完为止。
(二) 评分细则 售后服务方案
更正前:3.售后服务响应时效: 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得2分;3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分;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不得分。
更正后:3.售后服务响应时效: 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得2分;4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分;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不得分。
(三) 评分细则 人员配备
更正前: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包含配送(略)(含)及以上得4分。3(含)-5人得2分,1(含)-3人得1分;(须提供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后: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包含配送(略)分,3-4人得2分,1-2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缴纳社保证(略)),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略):
更正前:(略)9点00分(**时间)
更正后:(略)9点00分(**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略),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略)(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略))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略)),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略)。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略)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