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市**镇鹿苑村(**坂)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市**镇鹿苑村(**坂)土地承包使用权出租,****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受****委托,拟于2023年5月22日9时30****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具体地点见一楼公告)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市**镇鹿苑村(**坂)土地承包使用权出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位于**市**镇鹿苑村(**坂)土地,合计面积为36亩。承租人有义务对全部农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须种植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若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种植,属承租方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承包期间水电费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须****政府整改(农整)。出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面积36亩,竞租年限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300元/亩(首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长。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支****账户(本成交承包款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7日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并与****签订承包合同。竞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应为在中华人民**国****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具体地点见一楼公告)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银行汇款凭证);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银行汇款凭证)。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600元 (大写:叁仟陆佰元整)。竞租人的竞租****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5月19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市****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201********3224。
5.参加竞租时请自然人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企业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钱书记 联系电话:137****1919
招标代理:马佳丽 联系电话:159****1422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
招标代理: ****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