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饰轩A座1、2、3层 |
藏饰轩A座1、2、3层 | |||||
GR2021XZ(略)-4 | 挂牌价格(略)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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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略)2022(略)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2023-05-25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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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略): 1.本(略),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略)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略)关规则,按照有关(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略),给交易相关方(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略) | |||||
分期 | |||||
一、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略)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略)5 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30 %(不低于30%)首付购房款,剩余款项应于 一年 内全部付清(不得(略))。 |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略)。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1、本次转让标的,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所有权证的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略)。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按房屋现状进行交割,披露事项中(略),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 2、资产包一:**新区加卡园区规划C分区三宗资产中**新区加卡园区规划C分区-2号,资产包二:**市卡若区卡若镇 加卡村十宗资(略):**市经济开发区C区昌禾聚鑫所属九宗资产中木器宇1、2层,铁艺坊1、2、3层,玉**1、2、3层房产存在抵押情形。转让方承诺在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解押。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略)(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略) 4、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略),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标的查看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略) 6、除双创中心A座,百宝阁B座以外均有租户(其他租户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最短的租赁期限至(略)最长租赁期限至(略)产权变更完成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产权变更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标的物的租赁情况请到交易中心查询。7、本次交易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交易价款,剩余价款一年之内付清,不得超过一年。剩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财产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8、转让方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起2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受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因第三方机构原因未完成办理产权变更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过户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接事项。 9、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0、转让方承担向受让方移交转让标的前所涉及(略)。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11、受让方需按照**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相应交易服务费。 12、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转让明细表》。 | |||||
不参与 | |||||
1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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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 |||||
**产权交易(略) | |||||
**银行**分行营业部 | |||||
(略)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冲抵购(略)。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略)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略)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略),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略)。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略)。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不变(略),按照1(略),直到征集到(略) | |||
其他方式:(略) | |||
网络竞价 |
李萌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
旦达 | 项目(略)(略) |
总则 第一条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略),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略)。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略)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略),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中(略)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略),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略)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略),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略)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 **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略)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略),应在本中心(略)。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略)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略)。 第十七条 本须知(略):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略),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略),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略),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略),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略),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略)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略)。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
**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略),相应的投资风(略)。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略)。您在(略),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略),并结合自身的(略)。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略),可能导致(略),甚至导致**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交(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略),**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略),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略),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略),可能(略),投资者应自行承(略)。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产权交易(略),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略)。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略)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略)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略)。 **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略),投资者务必对(略),审慎做出各项(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