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博览会公共区域植物风景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变更内容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由“****4053.76元”调整为“****5002.56元”。
2、2.2招标范围:“(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①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专项报告;②作为绿化博览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牵头单位,负责相关管理协调工作”调整为“(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专项报告编制服务:①编制绿化博览会公共区域植物风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②编制绿化博览会项目(包括公共区域植物风景工程、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筑及配套设施工程)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论证报告等;③作为绿化博览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牵头单位,负责相关管理协调工作”。
3、2.3服务期限:“(1)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报审稿;专项报告按建设时序提供。服务期限至取得各专项报告批复之日止,如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调整,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方案调整及变更等相关工作”调整为“(1)a.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报审稿。服务期限至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如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调整,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方案调整及变更等相关工作;b.专项报告编制服务期限:专项报告按建设时序提供,服务期限至取得各专项报告批复之日止,如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调整,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方案调整及变更等相关工作”。
4、3.投标人资格要求 (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可研及其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内容,负责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勘察内容,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设计内容”调整为“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内容,负责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勘察内容,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承担全部设计内容”。
二、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雄**区**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蔡经理
电 话:0312-****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街8****广场16层
联系人:张雪源、刘冬琦、赵悦、薛建伟、封勋
电话:0312-****183/8180、131****1357
电子邮件:****@sstc20.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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