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母亲水窖-绿色乡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基金会“母亲水窖-绿色乡村”项目已具备启动条件,****受****的委托,****基金会“母亲水窖-绿色乡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基金会“母亲水窖-绿色乡村”项目。
2.2采购范围: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第五章。
2.3建设地点:**省**市**县龙头山镇西屏村。
2.4总项目金额:80万元。
2.5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叁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3项目经理资格: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5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1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2****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6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与本建设类似的业绩,业绩材料须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3.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投标资格被取消、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7.1 磋商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投标期间在相关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清晰可见加盖鲜章的网页截图。
3.7.2磋商申请人及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磋商申请人须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里的刑事案件专栏进行查询,并提供清晰可见加盖鲜章的网页截图。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 日至2023年5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省昭****社区昊龙路25号。
持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4.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2 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4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7(2019~2021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2****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4.3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 25日上午9时00分。
5.3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林语华府小区8幢1单元702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http://www./)上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 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52****0539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51****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