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义乌市司法局公证﹒不动产登记数字化应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公证﹒不动产登记数字化应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 | ****公证﹒不动产登记数字化应用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人: | 名称:**** 地址:**市香山路391号 联系人:吴剑飞 电话:0579-****8511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省**市春晗路111号4楼 联系人:华晴杰 电话:0579-****9111-8052 |
采购组织类型: | 分散采购 | ||
采购项目概况: | 详见公告正文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标项1】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开标当日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财政厅处理(或****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的规定,综合信用报告评级不属于D类或E类的(无信用评价供应商不受此项条件限制,查询结果以谈判当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领取时间:2023-05-16 15:45:34,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 ||
投标文件的提交: | 截止时间:2023-06-07 09:30:00 | ||
****管理部门: | 名称:****财政局,电话:0579—****5066 | ||
信息来源: | **市 | 接收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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