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餐食送检】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2****公司餐食送检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餐食送检、预算:含税6万元/2年,不含税5.6604万元/2年。
分类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技术评审点 | 合计 金额 | 备注 | |
服务类 | 2022****公司餐食送检项目 | 提供委托检验、比对检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等检验服务。 | 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6万元 | 具体明细如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检测明细 | 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技术评审点 | 不含税单价限价含税(元/次) | 预计送检量(次) | 含税小计金额(元) |
1 | 餐食送检 | 大肠菌群 | 检验数值 | 1080 | 6 | 6868.8 |
2 | 餐食送检 | 大肠埃希氏菌 | 检验数值 | 1080 | 6 | 6868.8 |
3 | 餐食送检 | 菌落总数 | 检验数值 | 375 | 6 | 2385 |
4 | 餐食送检 | 致病菌 | 检验数值 | 1080 | 5 | 5724 |
5 | 餐食送检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检验数值 | 1080 | 5 | 5724 |
6 | 餐食送检 | 沙门氏菌 | 检验数值 | 1080 | 5 | 5724 |
7 | 餐食送检 | 霉菌 | 检验数值 | 100 | 7 | 742 |
8 | 餐食送检 | 肠杆菌科 | 检验数值 | 780 | 5 | 4134 |
9 | 餐食送检 | 总大肠菌群 | 检验数值 | 1080 | 6 | 6868.8 |
10 | 餐食送检 | 耐热大肠菌群 | 检验数值 | |||
11 | 餐食送检 | 色度 | 检验数值 | 100 | 6 | 636 |
12 | 餐食送检 | 浑浊度 | 检验数值 | 50 | 6 | 318 |
13 | 餐食送检 | 臭和味 | 检验数值 | 20 | 6 | 127.2 |
14 | 餐食送检 | 肉眼可见物 | 检验数值 | 20 | 6 | 127.2 |
15 | 餐食送检 | PH | 检验数值 | 50 | 6 | 318 |
16 | 餐食送检 | 耗氧量 | 检验数值 | 50 | 6 | 318 |
17 | 餐食送检 | 铁 | 检验数值 | 400 | 6 | 2544 |
18 | 餐食送检 | 锰 | 检验数值 | 400 | 6 | 2544 |
19 | 餐食送检 | 铅 | 检验数值 | 400 | 6 | 2544 |
20 | 餐食送检 | 汞 | 检验数值 | 400 | 6 | 2544 |
21 | 餐食送检 | 氟化物 | 检验数值 | 100 | 6 | 636 |
22 | 餐食送检 | 总硬度 | 检验数值 | 100 | 6 | 636 |
23 | 餐食送检 | 硫酸盐 | 检验数值 | 100 | 6 | 636 |
24 | 餐食送检 | 氯化物 | 检验数值 | 150 | 6 | 954 |
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餐食送检 | ****黄花机场 | 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二年内(2021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5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 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明并盖章)。
2.8其他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0】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黄花机场边检站旁(寄顺丰)
邮编: 41013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0731-****6105)
EMAIL: ****@csair.com (报名、竞价文件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省**县黄花机场边****公司采购业务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谢女士】
联系电话:【0731-****6105】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公司综合办
联系地址:【**省**县黄花机场边****公司综合办纪检】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31-****6252】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