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17:09
****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社会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孤残儿童的“养治教康”水平,****政府相关意见,同意****社会福利院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市鹤****福利院对现有设施进行提质改造。(1)福利院儿童区改造:康复室改造、治疗室改造、吊顶改造、墙面修缮、中心花园改造(其中包括儿童游乐设施、塑胶地板)、楼梯、扶手翻新、**、屋顶防水翻新、房内家具设施、卫生间下水道维修(30间)。(2****基地建设:教育展厅(三楼)改造、手工艺室、音乐教室、阅览室等6间房改造、走廊改造(三楼、一楼)、休息室改造(一楼4间)、观影房装饰装修、电气工程改造、给排水工程改造、生命安全屋、运动器械、乐器、书籍。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84.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644.7万元,市级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10万元,****总会捐赠30万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5号)第十九条之规定,该项目可以不报批概算,其建设投资按估算投资额进行控制。
四、相关文件依据:****财政局出具的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国土证编号:怀国用(2003)字第109号,****政府分管副市长签字意见等。
五、建设工期为7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该项目的施工达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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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