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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7 09:26:49 |
********基地客房家具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二○二三年五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招标人)对以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基地客房家具采购项目 2. 招标范围: ****酒店用品) 3. 招标人:**** 4.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5. 项目类别: 采购 类 6. 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经营范围)或**商事主体平台查询的包含了经营范围的打印页面)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有要求时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只有接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方可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由招标人向拟邀请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人统一向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开标程序、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 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3日10:00 (**时间);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8-1号省建科院大楼1619室 2、开标: ①.开标时间: 2023年5月23日10:00(**时间); ②.开标地点: **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8-1号省建科院大楼1619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联系人:赵闽 联系电话: 177****2228 联系地址: **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8-1号省建科院大楼1619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 总体说明 1.1. 招标项目说明 1.1.1.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 1.2. 关于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 1.2.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6.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合格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1.7.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8. 禁止事项 1.8.1.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9. 保密事项 1.9.1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1.10.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投标工程、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招标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招标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11. 定义 1.11.1.“招标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人。 1.11.2.“业主/用户”系指本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业主/用户是指本项目收货和验收单位。 1.11.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1.11.4.“甲方”系指招标人。 1.11.5.“乙方”系指中标投标人。 1.11.6.“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时间。 1.11.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1.11.8.“书面形式” 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11.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人需求 (4)合同(样本)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2.1.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于开标前2日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投标人。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3.1.5.采购招标的采购价格应包括生产准备、生产、运输、装卸及现场指导服务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安装、服务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货物正常、合法、安全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验收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1.6.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招标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7.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8.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报价明细表; (2)投标人认为须提交和评分内容相关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附件(格式)》进行编排。 3.2.2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格式加盖公章。 3.2.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杲。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3.招标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总则 4.1. 投标 4.1.1.投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址,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已递交。 4.1.2.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3.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址,任何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4.本项目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4.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 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5.开标、评标、定标与签约 5.1.1 本项目开标程序为现场开标。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5.1.2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 5.1.3 开标: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2 评标 5.2.1.评标原则 (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3)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2.3.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委员会联系。 (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委员会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5.2.4.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5.2.5.相关注意事项 (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4) 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5.3. 定标 定标原则: 由评委会评审投标文件,定标委员会根据评委会评审结论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综合因素投票定出中标候选人。 5.3.1.确认结果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中标的结果发放给中标单位。 5.3.2.中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4. 签约 5.4.1.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另有约定时间的除外。 第三章 招标人需求书 一、产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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