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68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略)扩建厂房修建性详细规划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扩建厂房修建性详细规划
2、项目位置:(略)
3、建设单位:(略)
4、用地性质:(略)
(略)㎡,地下:70.11㎡,建构筑物层数:1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m,容积率:1.3,建筑系数:65%。
二、公示时间:(略)
三、公示方式:(略)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略)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设计单位:(略)建设单位:(略)
特此公示
68号公示详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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