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幼儿园北楼外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幼儿园北楼外墙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 约22.45万元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价:197569.27元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代理部(**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时间为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4:00至16:00(工作日)。
(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投标****银行****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幼儿园北楼外墙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账户名:********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支行,账号:110********00566674。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原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文档介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二楼开标室(**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5)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企业营业执照(7)企业资质证书(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余款第三年内付清。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8.4由于疫情,对其行程码14天以内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指挥部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供应商须凭以上证明材料进入开标室,并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0-****8861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街道荆邑北路8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0-****0700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