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市高新区南八**侧与西外环路东侧。
于2018年6月1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石高管(投资)备(2020)0001号,2020年4月由****编制《********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9****环境局文件《关于对的批复》(八师环审〔2020〕45号)予以批复。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20年9月15日完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南八**侧与西外环路东侧
联系人:田主任 电话:135****9265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460.57m2,**框架结构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为195.21m2;**型钢结构罩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为409.6m2,柱净高5.5米,**3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四枪油气回收)、1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2把柴油),设置30m3柴油罐2台、30m3汽油罐3台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气:加油站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油气回收、油品损耗挥发形成的废气,其主要成份以非甲烷总烃计。正常营运时,油品损耗主要有卸油灌注损失(大呼吸)、储油损失(小呼吸)、加油作业损失等,在此过程中汽、柴油挥发有非甲烷总烃产生。油气回收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运营期参照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标准限值。密闭性根据储罐油气空间及受影响的加油枪数规定标准限值。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流动人员冲厕废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冬储夏灌。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二****园区下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包括潜油泵、加油机及进出车辆噪声。对主要噪声来源于加油泵噪声及交通噪声等,采取采取隔音、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加油站清罐废油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加油站内设置垃圾箱定点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垃圾场集中处置。含油手套、含油棉纱属于危险废物,列于豁免清单中,可集中收集后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移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