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高新区规划三路(千帆河路-规划二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 **高新区规划三路(千帆河路-规划二路)道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高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园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81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从军 |
联系人 | 吴彬源 | 联系电话 | 156****6696 |
项目投资(万元) | 12333.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28.07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5-2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规划三路(千帆河路~规划二路)位于**市**片区**高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园,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支路,北起千帆河路,南至规划二路,沿线依次与公共通道二、唐家渡路和公共通道三相交,全长 980.4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40km/h,红线宽为 30m。项目用地面积 46.21 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征地 23.10 亩,道路长度 491.198m,北起千帆河路,南至唐家渡路;二期征地 23.11 亩,道路长度 489.226m,北起规划唐家渡路,南至规划二路。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式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清除运输过程中的洒落物,保持现场路面清洁,减少扬尘的产生。在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点,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污****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设备现场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施工期集中在昼间施工 | ||
承诺:**** 刘从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从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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