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指前镇兴标南路2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0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邹林峰 |
联系人 | 王锁芳 | 联系电话 | 138****9098 |
项目投资(万元) | 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5-12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及对应排气筒由原来的水喷淋-冷却塔-二级高压静电除油装置-15米-高1#排气筒的基础上,再增加水喷淋-冷却塔-高压静电除油装置-15米高4#排气筒和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5#排气筒。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定型废气采取水喷淋-冷却塔-二级高压静电除油 (28000m3/h)措施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至大 气中 有环保措施: 定型废气采取水喷淋-冷却塔-高压静电除油 (18500m3/h)措施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定型废气采取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18500m3/h)措施后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水损耗定期添加不排放。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隔声减震 | ||
承诺:**** 邹林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邹林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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