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事务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事务局机关大院物业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事务局机关大院物业采购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包括****办公楼(六层)、花检中心办公楼(四层)及前后坪,****中心、****事务局、****监管局部分科室、****研究院等四家单位。物业内容包括: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管理;负责信件、包裹保管传送;负责院内水电门窗管理、维修;负责院内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负责院内前后坪花木管理、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公共区域、会议室内环境卫生;负责院内单位会议管理、会务布置。****机关大院,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秩序和财产保管、显示屏管理使用等。 | 项 | 1 | 525399.8 |
合计金额小写: 525399.8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叁佰玖拾玖元捌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事务局机关大院物业采购项目
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设备及材料购置 | 元 | 清洁用品、工具器材、电梯维修维护年检、路面、路灯、水电、门厅维修维护费等 | 300 | / | 3600 | |
2 | 培训 | 元 | 人员培训费用 | 100 | 11人/年 | 1100 | |
3 | 人工和保险费用 | 元 | 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费、保险费 | 40511.65 | 11人/年 | 486139.8 | |
4 | 办公管理费及利润 | 元 | 管理费、税费及利润 | 2880 | / | 34560 | |
合计:525399.8元 |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市****事务局****机关大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付款人:****中心、****监管局、****事务局三家单位
付款方式:****中心、****监管局各负责10万元/年,其他费用****事务局负责;按季度支付(全年费用按季度平摊),****公司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开发票申请上季度物业管理费。
委托期限:一年。
4.结算方式
9c44fe7d2aaf441********618c7d28d525399.8
第一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34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期内,每季度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甲方对乙方各项约定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次季度15天内支付上季度合同金额。
第二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34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期内,每季度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甲方对乙方各项约定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次季度15天内支付上季度合同金额。
第三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34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合同期内,每季度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甲方对乙方各项约定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次季度15天内支付上季度合同金额。
第四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34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同上,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机关大院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安全、财产安全、停车秩序、环境卫生等。二是做好来访人员正常秩序维护,确保机关和谐稳定。
2、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登记管理;负责信件、包裹保管传送;负责院内水电门窗管理、维修;负责院内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负责院内前后坪花木管理、环境卫生以及单位公共区域、会议室内环境卫生;负责院内单位会议管理、会务布置。
3、****机关大院,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秩序;协助做好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维稳工作;****服务中心财产保管、显示屏管理使用。
4、人员编配:共11人
保安人员6人(含主管1人),会务及保洁员共4人,水电工1人,共计11人。
5、具体配备
①保安人员配备(6人),
保安:6人(含物业经理1人),****事务局****中心安排2人,其余4人四家单位共用****事务局、****中心、****检测中心、****中心)。
会务和接待:2人,****事务局****中心接待、****机关食堂服务、四家单位会务等。
保洁员:2人,负****事务局、花检中心、****检测中心、****中心四家单位保洁。
②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并持保安证上岗;会务及保洁员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身高1.55米以上;电工必须有电工证;中标单位的所有员工均需由采****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门岗、保安、秩序管理
(1)安全秩序管理:包括机关大院办公大楼门岗执勤、安全巡视、安全秩序维护、院内及单位门前通道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大院内公共照明灯的开关、消防管理、报刊(信件)收发、协助处理上访事件及突发事件、故障排除或及时报修、花卉摆放等。其中门岗执勤人员必须姿态端正,注意力集中,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与车辆;报刊、信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送达,不得丢失或延误送达。
(2)安全巡逻管理:①大厅保安在甲方上班时间内在大厅履行正常值班义务,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对大楼每一个楼层、每一个角落(含厕所)进行清场,并在午休时间段安排人不间断来回巡查,维护办公大楼治安安全;②晚上值班人员对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特别是安全隐蔽区域进行每一小时一次的巡逻;③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跟踪,并负责检查消防、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情况,发现异常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逐级报告。
(3)车辆管理:①前门岗亭值班员对所有进出车辆敬礼,对驶入的车辆指挥其按指定位置停放;②所有外来车辆均需在前门岗亭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③前门实行白天半封闭式管理,晚上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4)进出人员、物品的管理:①门岗16小时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②发现可疑人进入办公区域需用对讲机通知一楼大厅值班员进行跟踪;③对出入办公楼的所有大件物品,必须凭单位主管领导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对寄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履行寄存手续,贵重物品和可燃易爆有毒物品不予寄存;④严禁商贩、乞讨、捡破烂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⑤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
(5****机关大院办公大楼水电、绿化、电梯、消防、空调、监控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6)负责院内公共设施维护、树木花草的看护,定期修枝、浇水、施肥、剪草。
(二)房屋日常维护、养护与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屋顶、窗户承重结构、楼梯间、走道通道、门厅等地面维护。
(2)服务标准:确保办公大楼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翘、无遗缺;碎裂或有断裂、断损的,应定期检查,****机关大院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方案或建议,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电梯运行管理
1、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和轿厢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2、服务标准:建立电梯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轿厢内地毯按时清洗更换,电梯凹槽内无杂物,按钮表面光洁,轿厢内不锈钢面光亮无尘。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出现故障,及时通知专业维保人员到达现场抢修,协助维保人及时排除故障。
(四)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按照机关大院物业管理规定,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对未及时关闭空调的办公场所,经确认无工作人员进出后,****办公室相关人员关闭空调。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机关大院后勤保障科主管领导,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空调设备的完好。
(五)消防系统维护
(1)服务内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灭火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均为100%;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确保整个消防系统正常运行;消防监控系统运行人员必须有消防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六)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内容:前后坪、办公楼、会议室、接待室、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区域的卫生清扫,垃圾处理,化粪池、排烟管道的清理。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进行目视化管理。具体区域标准: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明沟、窖井内无杂物;各种标示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所有大院内产生的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杜绝垃圾过夜。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及公共设施设备、门窗、天花板、灯具等做到干净、无污渍、光亮无尘。
会议室、接待室:室内整洁、目视之处干净无尘,设施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面干净,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
电器设施:灯炮、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喷洒盖无污渍,消防栓表面光亮、无污迹。
(七)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1)服务内容:灭鼠、灭蚊、灭蝇、灭嶂螂达到**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2)服务标准:按规定及时购买、投放灭四害药物。办公室、大厅、走廊、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灭蝇;采取综合措施杀灭嶂螂;定期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在报价中要以本方案约定的内容,将成本构成与其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一一对应,分项详细报价。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达不到文件要求和承诺,以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经3次提醒,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事务局有权终止合同,所有****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的人员配置,应定岗定位定人,保证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足额的社会保险金。
****公司****管理所需各类工具、劳保用品及保洁材料,工具设备、保洁耗材计划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
(五)物业员工文明上岗,统一着装,标志明显,****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六)如****事务局机关大院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含安全防疫),物业公司全体工作人员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七)投标单位应现场踏勘,要对物业现场的地理位置、地上和地下影响物业管理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堪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物业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物业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八)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制,按国家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九)要求所有保安、会务、保洁、水电工工资不低于**市人社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如出现人员安全责任应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见附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5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2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政府采购负****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3 | 服务周期 | 详见采购需求 |
4 | 响应时间 | 详见采购需求 |
5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全年费用按季度平摊),****公司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开发票申请上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 |
6 | 伴随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7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法院提起诉讼 |
8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约定。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北正北路425号(****)3楼312财务科 | 地址: | **省**市**市关口街道****商贸中心27号5楼 |
法定代理人: | 易志坚 | 法定代理人: | 喻德义 |
委托代理人: | 彭优玲 | 委托代理人: | 苏娜 |
电话: | 0731-****5989 | 电话: | 0731-****8031 |
传真: | 0731-****32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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