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6日(略)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略)
受(略)委托,中粮招商局(**)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达网”)拟于****年5月26日通过粮达网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www.liangdawang.com)举办副产品销售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1.招标项目名称:(略)
2.招标项目编号:ZLMY-(**工厂)-(略)01号
3.招标单位:(略)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略),具体以投标清单为准。
2.报名投标方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见公告后请登录粮达网官网(http://(略)com)通过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和投标。
3.报名及投标时间为(略)0:00—5月29日13:00,逾期不投视为弃权。预计开标及评标时间为(略)4:25。
4.报名时,投标方须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进行扫描,扫描件电子版上传至粮达网招投标交易系统,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投标。
5.投标人报名时,须在粮达网的资(略),招标方定标后,若未中标,粮达网系统自(略),投标人须以电汇的方式向招标单位按公告中第五条第一款的(略)齐后方可签订合同并由粮达网系统无息释放冻结的投标保证金;若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略)
6.本次招标收取交易服务费,费用标准为实际成交总金额的0.8‰,实际成交总金(略),其中稻壳、杂质品项免收交易服务费。投标人报名时,须在粮(略),招标方定标后,若未中标,粮达网系(略),交易(略)。中标客户提货完毕后,由招标方确(略),粮达网根据实际提货吨数计算交易服务费。粮达网系统自动从中标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若交易保证金有剩余的,则剩余部(略),中标客户应在1个工作日内补足并缴纳交易服务费。若中标客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粮达网有权(略),用于抵扣交易服务费。
7.每项副产(略),具体数量以招标单位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8.稻壳投标价格(略),未按最小值5或5的倍数报价的按废标处理。其他品项投标价格上下最小浮动值为人民币10元/吨,未按最小值10或10的倍数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9.投标数量:标的吨数为“季度产出”的,若全部要货,请在数量栏选择“全部”;若部分要货,请在数量栏填写具体数量即可(同等价格,全部要货优先)。
10.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对货物品质进行实地查勘(看样截止时间为****年5月28日17:00),参与投递价(略)。副产(略),即为双方认定该副产品质量符合招标样品,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主体是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小规模纳税人(略))的企业。
2.新粮投标主体是饲料、淀粉糖、米糠油、食品深加工、酿酒、制糖、饲料加工等企业、饲料贸易公司等加工企业作为销售客户。
3.定向粮投标主体副产品销售客户优先选择饲料、酿酒、淀粉糖等深加工企业或战略**客户并在限定渠道消化,不能销售给委托加工企业、个人客户、米字类、食品类或粮油类客户。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禁止同一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联系人)使用多个企业名头参与同一交易会。
7.与中粮附属点位合同期内的OEM代加工工厂 有关联的(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股权、直接、间接)等企业,只能参与新粮业务。
8.米字类、食品加工类(除变性加工外即酿酒、制糖、榨油等)、粮食贸易类、粮油类---投标权限为:(略)
9.食品加工类:需有终端资质证照(酿酒、制糖、榨油等)可参(略)。
10.粮油类企业:需有(略)(榨油等)可参与新粮+定向壳杂糠业务。若无终端资质则只能参与新粮业务。
11.油脂类企业:(略)
12.关联米字类企业,(略)
13.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粮食加工、大米加工、稻谷加工”字样,(略)
14.相关业务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会单位所有。
四、投标人报名注意事项
1.新粮、定向稻壳(略)(加盖公章)、履约保证金收取及扣除情况认同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略)(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2.参与定向粮投标的终端用粮企业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定向粮副产品销售承诺书(终端客户模板)、履约保证金收取及扣除情况认同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3.参与定向粮投标的贸易类企业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粮副产品销售承诺书(经销商客户模板)、履约保证金收取及扣除情况认同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认真查阅附件内容,一经参与投标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五、招标单位保证金收取及扣款情况说明
1.中标客户在接到中标通知3日内按中标合同金额10%交齐履约保证金,下限1万元(含1万元),上限20万元(含20万元);但货款总金额在400万以上的,则按5%进行收取,无上限。
2.按照所签订合同的数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因买方原因未实现的合同数量,按照买方违约处理,违约金的金额为未执行货款总金额的10%,最高上限为20万元(含20万元)。
3.按照合同执行期内完成相应数量提货次日起算,终端客户需在16个工作日内提供销售合同及承诺函中要求提供的全部流向材料;非终端客户需在22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材料。如无法按时提交,每延期一日收取****元保证金,如超过60天仍未提交,则扣除客户全额履约保证金。
六、评标情况说明
1.在等于或大于标底价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价高者中标。若客户最终报价相同,点位将平均分配客户中标数量。
2.一标客户弃标,二标客户可顺延中标
3.中标客户的中标数量以实际合同签订数量为准。招标方有权依据价格、(略)如若投标方因自身原因(不同意中标数量调剂等)而弃标,则扣除投标(略)。
4.相关业务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七、联系方式
(略):(略)
粮 达 网:(略)(客服电话)、(略)
张继来 (略)(微信号同手机号,添加时请备注公司名)
黄美远 (略)(微信号同手机号,添加时请备注公司名)
交易中心邮箱:(略)
纪检监督电话:(略)
客户服务邮箱:(略)
中粮招商局(**)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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