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82 **县洪坪至**垭(大九湖)改扩建工程(投资**+EPC+土地)(HBZS-(略)GL-(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ZS-(略)GL-(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282 **县洪坪至**垭(大九湖)改扩建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土地出让收益、省级补助资金、融资资金,招标人为**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和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42.79公里,项目起点位于义渡坪,与283省道平面交叉,途经洪坪村、民(略),止于与**交界的**垭(大九湖),顺接282省道**段起点。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全线路基土(略).5万立方米,路基填方143.6万立方米,挡墙45.9万立方米,沥青砼路面32.8万平方米,**涵洞 126道,**桥梁5座长498延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釆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具体包括:(1)投融资;(2)勘察设计:包括一切施工图勘察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略)),施工现场指导、工程变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略),具体设计范围(略)(3)施工(含釆购):①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变更工程内容的材料采购、施工工作直至交(竣)工验收,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③凡工程中涉及劳动、环保、规划、档案、质(略)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5 合同估算价:(略) | |||||||||||||||||||||||||||||||||||||||||
2.3其他:(1)本项目采用“投资**+EPC+土地”的模式运作。**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业主,由县交通运输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方;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后,县交通运输局授权**县兴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此公司为县交通系统国有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兴路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根据授权文件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工作,由兴路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合资设立项目管理公司,以项目管理公(略)。 (2)项目**期限暂定为6年,其中:项目建设期约3年(36个月),回购期3年(36个月)。 (3)由兴路公司与中标人签署《投资**协议》,合资组建项目管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管理及移交工作,兴路公司在相应的回购期支付中标人投资成本及收益,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4)本项目资金结构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两类:按照国发〔2015〕51号规定,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设置为50000 万元,兴路公司公司出(略),占资本金的比例为60%,社会投资人出资20000万元,占资本金的比(略),项目资本金按照建设期50%、30%、20%比例逐年缴纳,且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本金双方均以货币方式注入。社会投资人首期50%项目资金10000万元需(略),项目管理公司或招标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债务和利息。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债务资金需要由中标人融资为12400万元,在建设期内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需缴纳,在项(略),债务资金利息以资金到位时间银行同期公布的短期贷款利率为准。 (5)按照分批实施,时序(略),在项目建设期(3年)+支付期(3年)期间,由县政府为本项目配套**城区棚改土地和公路沿线土地400亩,其中城区棚改土地出让面积约200亩,出让价格约2.0亿元(以最终摘牌购买价为准);公路沿线土地出让面积约200亩,出让价格约0.6亿元(以最终摘(略)),出让土地总价约为2.6亿元。上述指定的土地挂牌出让时,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参加上述地块的土地挂牌出让竞价活动,挂牌时间截止前,如有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本项目中标人的报价,则价高者优先购买该土地;挂牌时间截止前,如无其他竞买人愿意竞价,则必须由本项目中标人兜底摘牌购买,否则,视同自动放(略)。(略)权土地出让金,所取得的土地出让金作为兴路公司支付中标人投资成本及收益。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略):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略)。 3.2本标段接受(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略),联合体成员包括投资、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必(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略)。本项目为投资+EPC+土地项目,因此,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参与土地竞拍承诺书”。 | |||||||||||||||||||||||||||||||||||||||||
4.招标(略)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27日至2023年05月31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略)(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略),“电子交易平(略),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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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6日 | |||||||||||||||||||||||||||||||||||||||||
附录: (略)
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投标人需满足(1)(2)(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满足上表第(1)(4)(5)项的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略))
注: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具(略)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近5年指 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略)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上述业绩均视为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中(略)。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略)(信誉最低要求)
注:以联(略),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填写提供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须提供拟派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须提供拟派主要(略)(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略)。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路桥、城市与道路、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