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表信息公示说明
********公司****公司,公司“粮油、饲料加工及物流项目”坐落在**省**市沫**镇姚宋村,**港沫**作业区西侧。公司原名为“****公司”,2013年2月22日,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更名为“****公司”,2016年4月19日,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再次更名为“****”。
****于2012年2月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公司粮油、饲料加工及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局****保护局)于2012年12月26日,以五环许[2012]6号《关于****公司粮油饲料加工及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了本项目的建设,2013年1月项目开工建设。
项目原环评拟建内容为:年加工7.5万吨油脂精炼、10万吨中小包装油、25万吨小麦、12万吨面粉深加工、15万吨配合饲料、12万吨生物饲料、10万吨稻谷、300万吨粮食物流及办公生活等基础设施。由于原环评在建设中发生部分变动,目前为止未进行验收。
根据企业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重新备案建设粮食收储及饲料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85亩,投资3500万对原有项目进行部分改造,购置振动式清理筛输送卸粮机、圆筒式清粮机、菌种计量罐、永磁筒、油脂添加机等设备,重新报批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收储粮食6万吨,年产配合饲料18万吨,年产发酵饲料12万吨。
该项目经**市****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由******公司编制完成,准备上报审批。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现****特向公众公开“粮食收储及饲料加工项目”全表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部长电话:180****9160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7****1284
中纺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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