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报****公司“****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日报****公司“****中心”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日报****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心”项目位于****开发区南一环路,国土证证号为琼(2023)**县不动产权第****702号,证载面积42000.4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于2010年3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所批“****中心”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40008.5㎡,总建筑面积23843.17㎡,地上建筑面积23300.57㎡,地下建筑面积542.6㎡,建筑密度为:36.49%,绿地率为:4.7%,容积率为:0.83,建筑高度为:19.2米,停车位为:35个。
根据企业申报的“****中心”项目建筑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由****变更为**日报****公司。
本次调整后,“****中心”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40008.5㎡,总建筑面积23843.17㎡,地上建筑面积23300.57㎡,地下建筑面积542.6㎡,建筑密度为:36.49%,绿地率为:4.7%,容积率为:0.83,建筑高度为:19.2米,停车位为:35个。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6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0935);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服务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