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我院对儿科设备项目进行挂网采购,截止2023年5月29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达到最低三家的要求,我院决定发布儿科设备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医疗业务需要,拟对 儿科设备采用院内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院内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人:****
二、采购控制: 采购控制价5.836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对**** 儿科设备院内谈判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
设备名称 | 数量 | 控制单价 |
病人监护仪(儿童用) | 2 | 0.918 |
经皮黄疸仪 | 1 | 2.5 |
氧气浓度监测仪 | 1 | 1.5 |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院内谈判邀请在****官方网站(https://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日9: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行政楼二楼招标采购科获取。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6月2日 (**时间)14:3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行政二楼招标采购科。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14:30(如遇特殊情况,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西外**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135****1199
****办公室:0818—****103
监督电话:0818-****100
****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