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恒鼎破管字13号
2022年11月3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潍****公司(以下简称“恒鼎置业”)破产清算一案,后依法指定****事务所作为管理人。2023年5月16日,****法院裁定恒鼎置业进行重整。现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
管理人公开的信息不代替意向投资人尽调。根据管理人调查,****公司可能存在与恒鼎置业人格混同情形,****公司与恒鼎置业合并重整,****公司应无有价值财产。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决定投资的,视为认可项目现状,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担。
一、恒鼎置业基本信息
1、工商信息
恒鼎置业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为**市**路108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夫铁,注册资金为****0000.00元人民币,董夫铁认缴出资****0000.00元人民币,占比70%;董夫锡认缴出资****0000.00元人民币,占比30%,根据管理人委托审计机构审计,以上两股东均已实缴出资到位。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服务;销售五金机电、家用电器、家居用品、日用小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恒鼎置业负债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债务人负债为****58383.65元。****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数额为准。
3、恒鼎置业资产情况
恒鼎置业主要财产为其开发的位于**市**路108号恒鼎**汇项目,具体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049.00平方米,土地证:昌国用(2011)第481号面积24266.00平方米、昌国用(2013)第343号面积22927.00平方米、昌国用(2016)第127号面积3856.00平方米。现地上规划建设项目129699.1平方米,其中E区约25249.34平方米已经用于拆**置,交付给被拆迁人使用。管理人对剩余104449.76平方米进行勘察、评估,剩余104449.76平方米在建工程价值约3.8亿元,****销售部分(包括债权人主张让与担保的部分等)约2.2亿元。根据管理人委托的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报告,后续施工约需要资金3000万元。因施工原因,****销售部分数据可能与规划预售存在差异,因让与担保等原因进行调整,具体未销售面积以管理人最终认定为准。
其他办公用品一宗、鲁GY663K小型汽车一辆等。
二、投资人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生产经营。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或者在项目本地具有其他市场优势等。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重整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投资人需要完成恒鼎**汇的整体续建,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向原购房户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证书。
5、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投资人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证明、拟投入的资金、重整经营方案,并承诺对本项目获取的信息保密。
2、缴纳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保证金****000.00元,应于招募期届满前缴纳至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潍****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34********050****9784
3、有意向的投资人确定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共同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重整计划草案》裁定通过后,保证金转为投资款。
4、投资人拒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或者不履行《重整计划草案》等,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以追究投资人违约责任或者向投资人追偿。
5、管理人认为投资人不符合投资条件的、《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批准等,管理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法院、政府专班、债权人代表等确定投资人。
四、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时止。
具体事项请联系:段经理186****0498 183****7161。
****管理人
2023年5月31日